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推进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促进学生更高量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大职业技能考评宣传力度
工作要点:借助每年五月第二周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平台,各二级学院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宣传力度,对学生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教育。积极组织师生开展技能作品拍小视频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参与技能训练兴趣,使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的良好氛围蔚然成风。
责任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宣传部
工作要点:每学年新生入学第一周,开展技能宣传主题班会活动,使得学生对技能学习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学生处负责在技能宣传主题班会活动开展完1周后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掌握学生对技能学习的兴趣、认识程度,并将调查结果报继续教育中心。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学工部
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分工
工作要点: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继续教育中心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考评工作,包括负责布置职业技能水平鉴定考场,准备实训技能操作工作,并将鉴定费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缴至计财科。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计财科
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融入教学力度
工作要点: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上尽可能多结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在现有实践课程基础上,突出职业技能,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内容融入学生实践教学中。二级学院要在教学中强化提升职业技能职业素养培养,保证专项培训的效果,使得学生掌握技能操作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相关技能操作能力水平稳步提高。
责任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积极推进学分成绩置换工作
工作要点:为提高学生考证积极性,教务处负责对学生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证书进行学分成绩置换。继续教育中心对获得证书的学生向全院公告,作为置换学分的依据之一。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完善职业技能题库开发工作
工作要点:继续教育中心按照要求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题库和试卷进行验收。二级学院负责分管专业的对应职业技能工种的题库建设、开发与更新、编写与审定和保密工作,确保题库建设能及时、准确反映出行业前沿技术、工艺。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六、加强职业技能水平认定质量监督
工作要点: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建质量监督小组,质量督导人员组成如下:
各二级学院、处(室)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推荐,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被推荐人员统一培训,考核合格的,颁发质量督导员证。
严格按照自治区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求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度汇编》规定做好认定程序、题库使用、考评员、内部督导员队伍、证书、费用的管控,确保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质量督导员要熟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流程、技术手段和考评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对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考评人员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建议继续教育中心取消其督导人员资格。质控中心负责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过程监督,在时段上实行“认定前”、“认定中”、“认定后”全过程督导。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质控中心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七、加大职业技能水平考评员认定力度
工作要点: 积极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考评员队伍,考评人员应从以下人员中选聘:各二级学院、处(室)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含)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推荐,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被推荐的人员统一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考评员证。
考评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前,应熟悉、掌握本次鉴定的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执行考评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力求做到准确、公正,考核结果应填写在考核评分表上,并签名。考评工作组进行实操考核时,应对考生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评分,考评组长负责统分,如在评分过程中出现分数异常情况,考评员组长应向督考员和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人汇报,并负责组织考评员进行综合评定。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组长应组织考评员对本次考核进行分析,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八、加强职业技能水平认定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工作要点:继续教育中心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对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员的理论知识、操作水平的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对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员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建立考绩档案;对不服从管理或年内累计3 次不承担工作任务的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员进行解聘;对考评优秀的考评员、质量督导人员给予表彰。
学院对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员实行聘用管理,聘期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聘任的,由继续教育中心对质量督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记入督导员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续聘的主要依据。继续教育中心应加强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员的管理和考核,对考评员、内部质量督导员考核合格者,相当于本年度1个月的实践锻炼经历。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配合部门:产学合作处、组织部(人事处)
九、规范职业技能水平认定经费管理
工作要点: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整治的通知》(阿地市监函〔2022〕4号)、《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新计价费〔2004〕482号)、《关于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费用支付标准的函》(新职鉴字〔2012〕40号)等文件精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按文件要求进行收取,除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外,不得另收取学生其他培训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考评员费、内部督导费、耗材费、印刷费、阅卷费、题库建设等费用支出按照人社部门、学院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计财科应积极向物价部门申请有关收费许可与收费标准,并申请第三方评价机构财务专门账号,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可以正常收费、支出。
责任部门:计财科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十、加大职业技能工种申报力度
工作要点:每年年底前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专业学生人数、师资情况、实训设备、场地情况、市场需求情况等申报新的职业工种,将申报材料积极报送,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与地区人社局对接,做好新职业(工种)的申报工作。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十一、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日常工作
工作要点:负责制定认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专职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的培训、考核、派遣和管理,负责考务实施,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印、发放和管理,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管理与维护。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信息录入、上报工作,负责人员组织、考点准备落实及其它协调工作。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7日